雨山检方“四举措”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雨山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四项措施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质效。
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牵头办案。为保证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效,该院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在近期办理的孟某、万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包庇、强迫交易罪审查逮捕案件时,鉴于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时间跨度更是长达十年,社会影响恶劣等因素,市检察院交办后,该院成立以检察长挂帅任组长的专案组,由侦监科负责人具体承办案件。专案组在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之上,准确把握犯罪事实,该将案办出了水平,办出了效果。
加强沟通协作,提前介入侦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召开案件研讨会、听取汇报、翻阅案卷材料,及时了解案发当时的社会环境,引导侦查人员规范执法,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共同提高办案质量。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案件的会商制度,公安机关发现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时及时通告该院,对案件的性质、取证方向以及后续公检法衔接等重要问题开展会商,切实解决案件在定性、取证方向、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问题。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该院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对公安机关工作进行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规范司法行为,保障案件质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长始终强调办案纪律:严禁与律师、当事人家属在非工作场所的违纪接触且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提供案件信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克服办案周期短、多名犯罪嫌疑人异地羁押的现实困难,加班审阅案卷,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正确贯彻刑事司法政策精神,准确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做到“打准打实,不枉不纵”。
强化释法说理, 做好普法宣传。该院结合办理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主动向区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做专题汇报。注重利用该院新媒体宣传手段,在案件办结后,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将案例剖析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不断延伸检察职能,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