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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雨检说法】若是碰瓷 有“法”治你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幅图的第一想法是不是“发生车祸了?撞到人了?”,但是只要看过《西虹市首富》的朋友瞬间就明白,这是遇上碰瓷了!面对周边不明真相群众的指责,王多余苦不堪言。雨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碰瓷”。

都说文学创作来源于现实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
性质恶劣、手法隐蔽多样
令人深恶痛绝

近日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
《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
指导意见》
重拳惩治“碰瓷”违法犯罪



什么是“碰瓷”?
制造被害假象!
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作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警惕四类“碰瓷”手法
“设局”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系被害人所致。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
“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

“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常见情形分为两类:
诈骗类。制造假象,采取欺骗、蒙蔽手段诱使被害人上当,从而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骗”,主要涉及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
敲诈勒索类。不仅制造假象,而且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以实施轻微暴力、软暴力或者以揭露其违法违规行为、隐私、扬言侵害相要挟,从而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敲诈”,主要涉及敲诈勒索罪。
其他与“碰瓷”相关的犯罪行为:
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实施“碰瓷”,采取转移注意力、趁人不备等方式,窃取、夺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还对“碰瓷”案件中共同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从严从重惩处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实施“碰瓷”,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从而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雨小编提醒您:如遇交通事故,保持冷静,要通过正当渠道处理,如遇不法分子“碰瓷",记得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