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2015年“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情况
时间:2018-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2015年“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概况

我院于2003年12月28日从红旗中路25号迁至雨山路498号办公至今。主楼六层3880平方米,是主要办公办案区,附属楼二层700平方米,是办案工作区,设有侦查指挥中心。?我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科、检务督察室、案管中心、检委办、办公室、政工科、行政装备科等15个科室。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59个,实有52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全面推行转型升级计划,全面推进二次创业行动,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使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力争开创我院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平安雨山、法治雨山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度预算收入758.13万元,预算拨款收入758.13万元。支出预算758.13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71.1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87万元,用于完成本院全年的工作任务、发展改革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626.14万元,占8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9万元,占7.06%;医疗卫生支出34.85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43.65万元,占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