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22年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0日在雨山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玉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贯彻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深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高站位推进党建,政治建设更加突出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们高标准谋划发展,目标路径更加明确。坚持目标导向,明确了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和“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的实践路径。我们高质量履职尽责,法律监督更加深化。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服务中心大局,有力守护民生福祉。我们高要求落实举措,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坚持强基导向,注重基础建设,着力打造班子团结、队伍过硬、司法规范、作风务实的基层检察院。我们高品质涵养文明,检察文化更加丰富。坚持文化育检,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确定“崇法、尚德、致公、为民”院训,大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一、坚定政治方向,一以贯之狠抓党的政治建设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件次。召开党组会、检察委员会46次,研究部署党建、意识形态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案件。严格对照区委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深化科学理论武装,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政治学习首要内容。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以思想破冰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治培训、学习教育1200余人次。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自查“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干警办公用房配备情况,严格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从决策执行、党建工作、业务管理、队伍管理、综合管理5个方面,严格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重大事项46件次,“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正在形成

二、融入中心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全区发展大局

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检察履职,助力提升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

持续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查批捕80124人,审查起诉249477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防范化解治安风险。协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辖区内226名在矫人员开展活动轨迹排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全力防范化解社区矫正风险。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部署,监督我区首起洗钱犯罪案件立案。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16人,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严惩企业内部腐败,从快办理程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帮助企业回笼账目资金24亿余元。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积极构建“认罪认罚+合规承诺+不起诉”办案模式。常态化走访企业30余次,对涉案企业回访5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贯彻长江大保护、向山大会战各项部署,严厉打击、整治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件5人。其中,审查起诉“12·7”非法采矿案,有力震慑了向山矿区非法采矿犯罪。针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危害生态环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清除1540亩,推动我市打响外来植物入侵阻击战。

三、聚焦法治建设,尽职尽责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不断提升新时代法治水平。

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贴近群众开展“法治七进”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73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61场,受教育师生8200余人次。强化以案释法,检察办案警示、预防功能进一步彰显,全年共发布普法宣传作品19篇。其中,与省检察院联合制作发布《被套路养老贷骗房怎么办》,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高考后防诈宣传》视频,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扎实有为化解信访矛盾。深入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受理260余件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创新开展“党建+信访”“信访门诊”工作。积极运用领导包案首次信访工作机制,让信访矛盾“止于至善”。积极引入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搭建矛盾多元化解平台,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扎实有力推进清廉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强化与监察机关在办案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案件管辖、审查起诉、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成立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力量再提升、再优化。全年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次,提起一审公诉案件33人,审结22,均得到有罪判决。

四、践行检察为民,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把握民生大势,以检察履职促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彰显生命至上、暴力必惩的理念,批准逮捕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起诉113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6人,起诉102人。持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批准逮捕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7人,起诉31人。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好食药品安全“保胃战”,办理危害食药品安全案件35人。持续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累计追赃挽损1300余万元。

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走访群众4000余户,收集整理问题30个,做好问题反馈,跟进解决。助力老旧小区改造,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整改提升。有效监督治理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及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份,持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纾难解困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余万元。

重点突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916人。打造“雨伞·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基地、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教育培训基地,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帮助其走出阴霾健康成长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开展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专题培训。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与常规监督办案紧密结合,提前介入案件1件,审查起诉26

五、深耕主责主业,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

刑事检察向“深”做优。转变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式,深入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65人,不起诉88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侦查环节和审查逮捕环节延伸,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大力提升监督质效。组建刑事案件速裁组,建立健全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坚持对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2020人,督促收监执行22人。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77人,制发检察建议4份。

民事检察向做强。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建议11件、执行违法监督建议22件。受理涉嫌虚假诉讼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11件,法院均裁定再审。注重监督与救济并重,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解决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等50余万元。

行政检察向“质”做实。针对国有资产保护问题,主动向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支持,通过书面反馈、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规范行政非诉执行活动。针对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空壳”公司治理等问题,提出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办理陶某某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案件,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公益诉讼向“效”做好。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件。强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加强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构建公益保护支持体系。针对矿山、建材等企业非法排污行为,重点加强污染环境监督,推动整改治理。聚焦农业农村发展,就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整治耕地非农化”“粮化

六、强化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发展根基

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能,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紧扣党委部署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重点领域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双向发力,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七一专题党课,深刻剖析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不足,强化问题整改。加强内部督察,发布《检务督察通报》24期。

久久为功夯实基础。开展常态化交流学习,与行政、司法机关开展同堂培训、挂职交流,共同提升司法执法质效。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11名检察人员职级晋升,班子结构得到优化,队伍活力得到激发提高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听证直播室建成使用,开展公开听证直播7场次,建设使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常态化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展远程接访、远程听证4场次。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今年7月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全年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52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调研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5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办理律师阅卷193人次,其中网络阅卷17人次。深化新媒体建设,讲好检察故事,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600余条,互联网+检察指数居全省前列。自觉接受履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105人次。聘请5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监督办案,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

2022年,雨山区检察院共获得6项集体荣誉和17项个人荣誉,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五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入选首批省级示范库入选对象;小雨伞志愿服务队入选安徽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2名检察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还不够高,法律监督质效需要持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整体素质需要持续提高推进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科技强检力度需要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雨山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启现代化新雨山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推进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全面系统学习,联系基层检察实际学习,明确目标,深入思考和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落地落实,破解检察工作难题,以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指导检察实践,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服务大局,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助力向山大会战、长江大保护。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衔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更深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三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平安雨山、法治雨山建设。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加大民事监督和矛盾化解力度,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加强案件办理,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做细做强新领域,更好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持续强化司法为民,推进积极履职纾难解困。继续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扎实开展“信访门诊”,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精心打造“雨伞·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五是持续强化从严治检,推进锻造检察铁军。坚持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建设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案-件比”司法质效评价标准,严明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把严管厚爱落细落实。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雨山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为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加快建设“优强足美富”现代化新雨山贡献检察力量。

附注:有关用语、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5.入职查询制度:即教职员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20209,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6.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7.案-件比:“案”指的是当事人涉及的司法事件,如“张某某盗窃案”从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就是一个案子。“件”则是指检察机关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比如“张某某盗窃案”在审查起诉直至判决期间包括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建议法院延期审理等节点,每一个节点为一“件”。“比”就是“件”与检察院受理案件数的比例。“案-件比”越高,说明办案周期越长。降低“案-件比”可以有效缩短诉讼时长,让群众关注的法律结果尽快实现。

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全省首个未成人司法救助教育培训基地:202269日,雨山区检察院与马鞍山工业学校共同签署了国家司法救助检校合作工作协议,成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教育培训基地,为全省首个。该基地主要是针对因案致困且已经失学(非义务阶段)的涉案未成年人,依托马鞍山工业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给予司法救助,在征得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后帮助其在学校入学就读,涉案未成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监护人意见,选择学校设有的一项专业接受培训,从而获得一项职业技能,为其成年后成功就业创造条件。

10.本报告中所有数据均截止至20221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