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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2日在雨山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何玉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检察自觉保障高质量发展

聚焦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履行检察职能,以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服务绿色发展,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破坏环境类犯罪25件54人。办理的金辰润滑油公司污染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办理向山镇落星村固废倾倒系列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评为“2020年度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表现突出集体”。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护航绿色发展”等专项检察活动,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整治提升。聚焦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先后办理荣大公司刘某某、德善老年公寓王某某、“e租宝”等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遏制了金融犯罪蔓延势头。办理陈某利用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投资人16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聚焦助力脱贫攻坚,“应救尽救”为原则,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3件,发放救助金42万元。

二是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实施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立足司法办案职能,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55件、经济民事监督案件58件。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对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13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在区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企业联络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50余次;与开发区公安分局会签《打击、防范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织牢知识产权防护网。

三是服务抗洪战疫重大任务。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参与各疫情防控点值守1300多班次。坚持疫情办案两不误,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及时办理樊某某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损毁防疫物品寻衅滋事案、某公司销售假口罩公益诉讼案件。结合疫情防控,开展防控专项检查和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众志成城投入抗洪防汛工作,派出25名干警赴长江大堤、采石河等一线巡堤、排险,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服务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办理自侦案件15件17人,其中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4件4人,居全市首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2万余元。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理念,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时按要求完成职能、机构、人员的转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件,起诉22人。成功办理监察委移送的楚江公安分局原政委陶庭水受贿案、市中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杨先祥受贿、徇私枉法案,有效震慑司法领域职务犯罪。

 

二、坚持司法为民,以检察服务增强民生福祉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助力平安雨山建设。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030人,起诉2464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批准逮捕宣扬恐怖主义犯罪2人,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8人。始终保持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高压态势,惩治“盗抢骗”、侵害人身安全、侵财犯罪939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293人。成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秦某某等人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开设赌场、组织淫秽表演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类犯罪93人,立足检察职能落实“断卡行动”部署,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坚持将“打财断血”“破网打伞”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83人,起诉136人。成功办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孙亮、郑凯等涉黑案件。慈湖高新区公安分局原局长丁家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被列入安徽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助力完善共建共治共管机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悉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4件4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件69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推动落实教师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适时运用社会调查、社会力量介入、羁押必要性审查、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辖区“全覆盖”;坚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普法宣讲35场。联合烟草管理部门共同打造“百米无烟区”的安全校园环境;针对未满16周岁初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问题向交警、教育等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减少学生出行安全隐患。

四是积极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温暖控申”品牌,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2193人,均按程序及时办结和答复;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百案攻坚”专项行动,针对重点人员稳控包案16件;在全市率先推行互联网阅卷工作,将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权利案件12件,其中王某某申请监督侦查机关阻碍律师会见案入选最高检第一批典型案例。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83件,帮助弱势群体追讨劳动报酬及工伤保险待遇102.2万元。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请销假问题,在全市率先与区司法局会签相关文件,为矫正对象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七进”,“‘典’亮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开展主题宣讲193场,向群众传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认罪认罚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走访联络人大代表35人次,征求意见建议21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庭审106次。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检察监督守护司法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63件、撤案9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侦查机关立案25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出抗诉3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69人。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不当案件专项检察、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排查工作,共筛查出12人违规领取养老金,挽回损失11万余元。

二是持续做强民行检察。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94件,其中涉嫌虚假诉讼22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落实民事精准监督要求,先后开展 “服务营商环境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涉民企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行动,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91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9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5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7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6件。

三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污染的土地500余亩,追缴生态修复等费用共计2400余万元,在向山镇建立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四、坚持固本强基,以检察履职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是全面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着力打造“绿色检察”“检爱护航”等党建工作品牌。探索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帮贫扶困、联建共建、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主题活动,构筑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上级党组织主动报告重大事项70余次。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马鞍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是全面加强素能建设。坚持政治与业务、“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加强“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运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素能培训,组织培训300余场,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先后投入经费近300万元,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检察大数据平台,助力检察业务提档升级。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5名干警被确定为省业务专家培养对象,5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全省“业务标兵”称号。

三是全面落实检察改革。深化司法改革,做好员额检察官选任,实行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11个精简为5个。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939件。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工作。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积极发挥检察委员会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共办理案件100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5.7%,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到96.8%,案件上诉率持续下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自觉接受市检察院政治巡察,认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巩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注重建章立制,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强化干警廉政风险意识;加强检务督察,严格执行制度,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220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办案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及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我区全面建设“优强美富”新阶段现代化新雨山的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以更高政治站位展现检察新担当。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谋划检察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法律监督格局。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推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地落实。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 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努力体现检察担当。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实举措成效展现检察新贡献。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新要求,将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到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持续深化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和司法救助工作,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助力平安雨山、法治雨山建设。

三、坚持新时代新发展理念,以更强责任担当展现检察新作为。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在抓好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加大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及民生民利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建设,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维护力度。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四、坚持高质量自身建设标准,以更优工作作风展现检察新形象。持续巩固和扩大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转变检察干警纪律作风,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业务水平。紧盯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目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化班子建设,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带动岗位练兵、人才培养、素质强检整体联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反腐,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新的一年,雨山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协及各界人士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推动雨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