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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检察长+河长+林长 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1-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9日上午,雨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林长办检察联络室共建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在该院六楼会议室举行。区政府副区长景维光、邓明发,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区河长办有关同志,区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区林长办有关同志,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云平等相关检察人员参加活动。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山分局负责人陶如清、马鞍山市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继军先后与陈云平副检察长共同签署雨山区院驻区林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共建协议及雨山区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共建协议。
揭牌仪式上,邓明发副区长和景维光副区长先后发表讲话,就强化检察联络室作用发挥、协调各方力量强化生态环境及水资源和林业资源保护作出了指示。
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中努力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成果,深入推行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工作模式,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林长办统筹谋划、协调职能,该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围绕水污染防治、林业资源保护等方面重点,以“检察联络室”为载体,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利用司法力量做好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共同把河湖生态和林业资源保护好,把受损的生态环境修复好,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