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提前介入固定证据 重拳惩治非法捕捞
时间:2020-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积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和省市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贡献一点检察力量,雨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该两案是长江马鞍山段水域实施全面禁捕以来,雨山区侦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7月5日,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分别对杨某某、赵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侦查。经查,杨某某、赵某某各自利用地笼网这一禁用工具在长江内非法捕捞处于禁渔期、禁渔区的长江江鱼若干条。7月6日下午,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通过座谈交流以及查看扣押的作案工具、渔获物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考虑到杨某某、赵某某的行为可能严重损害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官就下一步取证方向以及取证重点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为下一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奠定基础。

  为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落实“共抓大保护”精神任重道远,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 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