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雨山检方“三个强化”保护林业资源
时间:2017-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雨山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注意加强对林业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林业资源刑事犯罪活动,“检察蓝”全力服务保障辖区绿色发展。

 

  今年4月中旬,该院成立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家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后,主动与市森林公安部门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三个强化”在打击、预防破坏生态环境、涉林等刑事犯罪中取得实效。

 

  强化打击犯罪。针对森林公安部门的立案、撤案活动、调查取证、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情况等侦查活动,通过提前介入、同步监督等形式,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建议,提供法律政策解读。引导森林公安侦查人员明确侦查取证方向,大大提高了涉林刑事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驻检察室成立以来,该院已受理涉林刑事案件4件,其中成功起诉并获有罪判决2件,1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案件办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保护、破坏农用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强化案件质量。围绕涉林刑事案件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发挥好适合证据的过滤功能,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守底线,确保案件质量。如办理潘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中,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无狩猎许可证在禁猎区捕捉陆生野生动物黑水鸡22只,但证实其明知黑水鸡系野生动物及狩猎地点系禁猎区的证据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该院最终对其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在办理朱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一案中,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朱某的主观明知证据较为薄弱,在承办检察官指导下,侦查人员补充获取了他人曾提醒朱某不得盲目收购野生动物的这一重要证据,确保该案成功办理。

 

  强化教育防范。该院与森林公安部门从综合治理、修复补偿、绿色崛起等方面入手,全面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地宣传涉林犯罪预防知识,该院专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导森林公安部门在禁猎区树立禁猎标识、禁猎公告等。通过展板、广播、电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方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进户宣讲、普法展板等传统形式基础上,借力“互联网+”微时代,搭建“互联网+微平台”,制作系列微讲堂等,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生态资源、自觉爱护环境。(雨山区检察院 韩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