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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利用渗井排毒物 破坏环境罪难脱
时间:2016-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马鞍山雨山检方  严查一起污染环境案

 

7月19日,安徽省马鞍山雨山区检察院快速审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章富被绳之以法,锒铛入狱。

今年57岁的章富系本市向山镇人,十年前与其姐夫共同出资,在本市濮塘镇注册成立一家机械有限公司,章富任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不久搬迁至向山镇向山矿塌陷区,先后投产经营周位酸、劳伦酸、H酸、K酸、J酸、“还原物”等化工产品。去年5月期间,国家环保部华东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环保问题,所在的雨山区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改。今年3月16日,该公司以整改完毕可恢复生产为由向区环保局提交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5月8日,章富在未得到环保部门同意恢复生产批复情况下,擅自变更“环评”规定的生产工艺,安排工人向公司“还原物”生产车间反应锅内投放原料“硝化物”,违法组织生产。在这期间,章富又指使他人在公司东北角“酰化物”车间东侧1号母液罐附近的山坡上开挖暗沟埋下软管。软管一头连接1号母液罐下方的阀门口上,另一头连接至蒸发车间后侧的深约28米的废弃取水井内,以此规避监管偷排母液罐内的母液。章富随后违法组织工人在“酰化物”车间进行“还原物”生产,生产20余吨“酰化物”以及“硝化物”、“还原物”等化工产品。

经查:该公司“酰化物”车间生产所产生的母液均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净化处理。除部分残余外,其余母液均排放至蒸发车间后侧废弃取水井中,造成多处地下水严重污染。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