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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执法细微处--雨山区检察院用真诚诠释执法为民
时间:2014-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2日,江南马鞍山细雨淅沥,乍暖还寒。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却春风送爽,笑意写在脸上……“真是不敢相信,检察官居然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索要多年都没有结果的欠款,我可怎么感谢你们才好!”年过六旬的王向坤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噙着泪花激动得无以言表。 

  此事要从三年前说开。王向坤原是安徽省马鞍山市一家铸造公司清砂工。在2011年5月的一次现场操作中,他右手手指被起重机链条挤压受伤,治疗后做了右中指截肢术,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事后,王向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铸造公司赔偿损失,经一审法院判决,铸造公司赔偿他经济损失38076元。铸造公司不服上诉,2012年4月,中级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王向坤遂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今年2月,法院共执行到赔偿款23000元,尚有15000余款未执行到位。 

  面对贫寒的家境、生病的妻子,伤残的王向坤心急如焚。今年3月初,万般无奈的王向坤报着试试看的心理,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打了求助电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主动将“为民”理念融入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力求为每位案件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院民行科检察官接到王向坤求助电话后,耐心细致地为其答疑解惑,主动提出接其来院办理案件受理手续。次日早上一上班,检察官们带上公务用车专程将王向坤接到了院内。王向坤已65岁,视力不佳且文化程度低,他提供的申诉材料不齐全,若让其请律师代写,既误时又费钱。检察官们在征得王向坤同意后,义务为其代写申诉申请,逐句念给他听,经再三确认核实无误后,细心的检察官们又免费为其复印好其他申诉材料,及时办理案件受理相关手续。案件审查后,该院迅速与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制定了相关的联合执行方案。在检法两家共同努力下,仅在半个月内,检察官亲手将赔偿款递交到了王向坤手中。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