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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雨山区好人刘妍 ——立足岗位做奉献的青年检察官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30日,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刘妍被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9年第二期“雨山好人”荣誉称号。

 

 

人物简介

刘妍,女,1986年12月出生,共产党员,现任雨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7年多来,爱岗敬业,踏实工作,获得了领导及同事的一致认可。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全省公诉标兵”称号,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2017、2018连续三年被雨山区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

 


人物事迹

01
严格办案  不枉不纵

 

刘妍同志对于自己所办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都能够始终牢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突出一个“细”字,做到一个“准”字,把握一个“稳”字。
特别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妍同志主动作为、勇担重任,办理孙某某等30人涉黑案件以及关联的数个涉恶案件,即使在孕晚期也依旧坚守岗位,坚持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02
司法为民  服务民生

 

刘妍同志在办案中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对于群众的诉求进行合理解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03
勤于学习  勤于笔耕

 

刘妍同志始终坚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强化自身法学理论知识,更新知识结构,做到学以致用、以案促学,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多篇理论文章。
04
廉洁自律  清正不阿

 

刘妍同志从成为一名检察人员起,就能够在心中筑牢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一切诱惑。
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做到了廉洁从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做到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她充分地展现了一名优秀青年公诉人的风采,用忠诚和坚贞拭亮那颗神圣的检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