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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规范司法行为 践行司法为民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眉清目秀,沉着干练,浑身上下充满着朝气与活力,这就是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刘爱主。

从白手起家到日臻严格规范,为全市案管工作树立标杆。2012年底,雨山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案管办,作为当时的业务骨干,刘爱主同志被委以重任。为打开案管工作局面,创出品牌,她拿出备战司法考试的劲头,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案件受理移送工作规范》、《接待律师工作规定》、《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等,为案管工作的规范、顺畅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创建了独具特色的“以号管案”和“三书对照”工作模式,大大提升了案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从监督管理到着力服务保障,为检察业务保驾护。2015年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相继上线,案管工作由原来六大项内容增加为八大项。她顶住压力,身先士卒,带领同事撸起袖子加油干,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在她的努力下,全年案管工作不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还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拉开帷幕,该同志汇编《检察业务规范指南》指导司法办案,强化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正是由于该同志的努力,该院在省、市检察机关的多次联动评查中,案件瑕疵比率在全市最低。

        从提升硬件到三个一分钟,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该同志拓宽工作思路,建立了“检律微家”微信平台,用“指尖服务”为律师办理业务提供预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0余名律师通过认证加入,工作互动800余次。针对阅卷难的顽疾,该同志将互联网融入检察工作,实现一分钟网上预约,一分钟身份认证,一分钟将刻录的电子卷宗光盘交付给律师。这些雨山检察院独创的举措,极大地节约了律师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获得律师的普遍好评。2017年9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全市仅此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