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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时间:2021-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背景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最高检要求
为深化“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2019年8月和2020年4月,最高检先后制定印发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施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压力”。
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以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为抓手,扎实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着力从源头上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2021年1月至6月,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共计15件,是2020年同期的2.5倍。
经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分析,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工作体现出了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院领导班子成员当好表率、做好示范。2021年1-6月,院领导班子成员填报14件,占比93%。二是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三是记录报告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自3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全面推开,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严肃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以“三个规定”集中宣传月为抓手,广泛宣传动员,填报数量大幅增长,检察干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主动如实记录报告逐渐形成自觉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
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