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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检方提起公诉区监察委查办的首案开庭审理
时间:2018-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铁肩担道义   重拳惩贪腐

雨山检方提起公诉区监察委查办的首案开庭审理

 

         926日,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原正科级管理人员、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秦某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一案在雨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雨山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查办的全区首起职务犯罪案件,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雨山区监察委、市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及社会群众80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79月至20186月,被告人秦某平在被市中心医院派驻马鞍山旭日曼迪新医药有限公司、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负责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沟通协调双方事务、货款审批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4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00元用于个人炒股;截留应当直接汇至马鞍山市中心医院的劳务费共计人民币422294元。

         今年620日,被告人秦某平被雨山区监察委工作人员从其家中带回接受调查,秦某平如实供述了自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和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赃款人民币470000元。庭审中,出庭公诉的检察官按照先综合后分述的顺序逐一举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全面质证。检察官指出被告人秦某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被定罪处罚。辩护人对本案的事实不持异议,对部分事实是否构成犯罪提出不同意见。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展开两轮激烈交锋。被告人秦某平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现场旁听的监察委工作人员及社会群众纷纷表示,检察官指控有力、辩驳有据,庭审效果好。该案是雨山区检察院顺应最高检关于全面对接监察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要求的又一示范,对于今后强化区检察院、区监察委紧密衔接、协调工作具有促进作用。现场旁听的医疗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听审后,了解所处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增强了遵法守法意识,表示要住做人底线和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