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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检方提起公诉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要案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开庭”,随着第一声法槌的敲响,由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公安局楚江分局原政委、党委书记陶庭水受贿一案,6月26日上午在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斌、党组成员田雯瑛、公诉科副科长许凤静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雨山区法院院长王伟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被告人陶庭水到庭接受审判。来自市纪委监察委、市直部门、县区园区等单位10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讯问,运用PPT多媒体示证形式向法庭及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出示本案的证据。公诉人指控: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陶庭水在担任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和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1142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交锋,公诉人以强有力的证据、深厚的法学功底驳斥了辩护人的质疑。被告人陶庭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其理想信念出现滑坡,忘记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深深敬畏,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该案是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查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此次检察长带头承办并出庭该案,既从检察环节保证了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又是贯彻员额院领导以普通检察官的身份亲临一线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具体体现,确保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目标落地见效。